削减本地煤炭消费成为共识
河北省于9月4日出台了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十条措施,其中包括拆除一批燃煤锅炉,全省要完成约3.5万台燃煤小锅炉、茶炉、炉窑的拆除,1765台燃煤锅炉能源置换和48台燃煤锅炉烟尘治理。
广东省《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—第二阶段(2013年~2015年)实施方案》要求,珠三角地区原则上不再规划建设燃煤燃油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。到201
“到2017年外调电比例达到70%左右,电力占全(北京)市终端能源消费量比重达到40%左右。”这是于9月2日公布的《北京市2013~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》中的工作指标。今年以来,在党中央、国务院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度重视的情况下,我国多省(区、市)已相继出台了针对本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举措。其中,“以电代煤、以电代油、电从远方来”的思路得到了广泛认可。 我国近年来出现的严重雾霾,主要是能源消费总量快速增长、能源消费结构以煤为主、东中部火电规模不断扩大、机动车数量大幅增加等因素导致的,本质上是能源发展方式的问题和长期积累,深层次结构性矛盾集中暴露的结果。改善大气环境、解决雾霾问题,治本之策是“以电代煤、以电代油、电从远方来”,核心是转变能源和电力发展方式,关键是加快建设特压电网,促进大煤电、大水电、大核电、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的集约化开发和统筹。 削减本地煤炭消费成为共识 河北省于9月4日出台了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十条措施,其中包括拆除一批燃煤锅炉,全省要完成约3.5万台燃煤小锅炉、茶炉、炉窑的拆除,1765台燃煤锅炉能源置换和48台燃煤锅炉烟尘治理。 广东省《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—第二阶段(2013年~2015年)实施方案》要求,珠三角地区原则上不再规划建设燃煤燃油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。到2015年年底,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要控制在1.6亿吨以内。 《北京市2013~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》中指出,生活方面,2013年,北京将完成4.4万户核心区平房居民采暖“煤改电”工程。自2014年起,通过人口疏解、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,将逐步消除剩余2.1万户居民采暖燃煤,到2015年年底,实现核心区无煤化。工业方面,到2016年,北京停用全部燃煤发电机组。届时,北京削减燃煤总量将达到920万吨。 《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2013年实施方案》于今年6月份发布,提出在浙江全省范围内严格煤炭总量控制,至2014年,环杭州湾城市率先基本建成禁燃区或无煤区。 多用外来电力成为东部省份的重要选择 发展特压成为转变电网发展方式、治理环境污染、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为急迫的任务。 7月17日,山东省政府正式发布《山东省2013~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》及“一期行动计划”,指出要抓住国家西电东输的战略机遇,加快建设特压交直流工程,大力实施“外电入鲁”,鼓励到环境容量大的地区建设电厂。到2020年,“外电入鲁”力争增加到3200万千瓦以上,外输电占比达到30%左右。 天津市日前与内蒙古自治区签署合作协议,表示要共同推动特压输电通道等项目建设,力争2017年内蒙古实现向天津送电300万千瓦。 积极推行电能替代 《山西省2013~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》中指出,要快速提清洁能源使用比例。到2020年,燃气和电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不低于15%;太原市城区燃气和电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不低于30%,其他10个设区市城区燃气和电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不低于15%。 《山东省2013~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》提出,加快青岛、东营、潍坊、烟台、日照、滨州等的“绿色港口”建设,加快港口内拖车、装卸设备等“油改气”或“油改电”进程,降低污染物排放。餐饮业要推广使用管道煤气、天然气、电等清洁能源。 北京提出,到2015年,北京市要完成19个市级以上工业开发区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。到2016年,北京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、城六区和远郊新城建成区各类商业服务行业,燃煤全部改用电力、天然气等清洁能源,削减燃煤总量达到200万吨以上。 江苏省南京市委、市政府发布的《深化蓝天计划控制大气污染实施方案》中指出,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绿色交通。2013年~2015年,南京要完成新增和更新3000辆符合排放标准的公交车,以天然气、纯电动、油电混合为动力的清洁能源车型占公交车总量的60%以上;2015年前,新建成地铁与轨道交通176千米。 据悉,今年下半年,环保部将就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制定考核办法,并将配合有关方面把配套政策措施分解到有关部门,与各省(区、市)政府和中央企业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,同时建立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。